律师之家--详细信息
 
律师搜索:      
详细信息
 
近期故意伤害罪的成功辩护案例

【发布时间:2013/2/28 12:15:52】发布人:admin 【返回首页】   【关闭当前页
 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近期故意伤害罪的成功辩护案例

案情介绍:

2011年11月,加祥某机械公司丁方和公司经理王伟、公司员工李会开车从山东省加祥县将几台制钉机运输到江苏省丰县,卖给当地制订户。由于当地也有制造制钉机的厂家,该地一制订厂厂长于东得知王伟一行到本地来销售制订机,而且价格比自己卖的更便宜,感觉抢了自己地盘上的生意。于是于东率人与王伟等人发生纠纷,后双方各不相让动起手来,双方各拿数张铁锨将对方打伤。王伟一方三人将对方一人打成重伤、一人轻伤和二人轻微伤;于东一方将对方一人打成轻伤、两人轻微伤,其中王伟轻微伤。后被人报警及经网上通缉后将双方参与打斗者全部抓获。江苏省丰县人民检察院以故意伤害罪对本案提起公诉。

 

 

案情分析:

接受本案被告人王伟家属的委托,鲁绪昌律师作为被告人王伟的辩护律师,本辩护律师开庭时提出从轻辩护意见,辩护观点如下:

  1、被告人王伟虽然参加打架,但系初犯,没有犯罪前科;

  2、被告人王伟虽然参加打架,但并未对对方重伤者实施暴力,造成对方一人重伤的严重后果并非被告人王伟所为;

  3、 被告人王伟自己也受轻微伤害,自己本身也是受害者;

  4、 本案事前没有通谋,属于临时受到挑衅起意;

  5、 被告人王伟认罪态度较好,归案后积极交待犯罪事实。

 

 

审判结果:

江苏省丰县人民法院最终采纳了本律师的部分观点,对被告人王伟予以从轻判决,判决被告人王伟有期徒刑3年、缓期四年执行。判决后被告人王伟没有上诉且被立即释放,当事人家属对判决结果较为满意。
 

 

法律依据:
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》

 


资讯搜索
社会与法
· 购物后超过“合理期间”提出质
· 《借款合同》此条约定无效,借
· 员工拒绝变更工作地点离职索要
· 最新司法解释明确:不能仅以“
· 压一个月发工资?!法院判公司
· 撤销判决,改判死刑,剥夺政治
· 离婚案件中有贷款及增值房产的
· 死者家属索赔157万,只因小狗
· 买房后悔,定金能退吗?
· 未经业主委员会讨论物业公司擅
专家说法
· 从复星诉SOHO中国案看公司股权
· 2013年29天假期中18天被指从周
· 企业职工因公外出期间因意外事
· 无证驾驶情形下保险公司应承担
· 从一起拍卖纠纷谈竞拍文物、艺
· 行政不作为合法性审查相关问题
· 对“以共犯论处”的理解
· 浅析“说理执法”的内涵
· 熊秉元:掀起你的盖头来
热门资讯
· 贪7000万、网游氪金、住10万1
· 警方披露电信诈骗升级版:给自
· 网络名人“边民”董如彬涉嫌虚
· 贵阳837名学生被强迫冒充特警
· 武汉新洲区委书记被查 湖北多
· 海南省工业学校发生集体伤人事
· 河北一镇书记边吃边骂:老百姓
· 中国律师:何去何从?
· 中央政法委出台首个防冤假错案
最新评论
无标题文档
会员注册  |  在线留言  |  站长简介  |  联系我们  |  后台管理
衡明律师事务所    潍坊律师 版权所有 技术支持:方圆网通